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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电子商务] 超8成网购者基本满意 网购心理逐渐成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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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6-8 13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迈入E时代,网上购物凭借着价格低廉、方便快捷的优势,迅速得到年轻人的青睐,并逐渐成为时尚达人的消费风尚。但是,网购也往往未必一帆风顺,网购货物运抵后发现“此货非彼货”怎么办?“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三十日内退回商品,并不承担任何费用!”面对上述的表述,您千万别太惊讶,因为这可能成为日后新《消法》中的法定条款!

  

  调查结果显示,65.65%的被调查者经常进行网络购物,只有5.34%的被调查者没有参加过网络购物。

  

  对于网购所得货物的满意度调查,选择“很满意”和“基本满意”的超过8成,13.18%的被调查者表示“不满意的多”,1.55%的被调查者表示“都不满意”,3.88%的被调查者对网购所得货物是否满意表示“无所谓”。

  

  在被调查者对网络购物所得不满意的假设下,超过4成被调查者表示要求退货,4.5%的被调查者表示要“诉诸法律”,18.02%的被调查者表示“忍了,继续使用”。调查结果中有几处值得在意的是:近3成被调查者表示要求退货,邮费由双方讨论,并未坚决地要求卖方负责,显示出了网购者宽容的心态;网购所得不满意时,“可能是我自己眼光差”、“可能是我网购经验太少”、“向朋友奔走相告切勿上当”等想法一方面显示出了网购者行为上的不成熟,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了网购者在网购心理上的逐渐成熟。

  已经颁布了16年的《消法》已经正式进入二次修改程序,《消法》原第九条: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《修订》第九条新增:对通过电话销售、邮售、上门销售等非固定场所的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,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三十日内退回商品,并不承担任何费用,但影响商品再次销售的除外,修订后的《消法》也许能为广大网购者带来新的保障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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